北京时间1月29日,公安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足协在北京联合召开假赌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。之后,中国足协官网通报了被终身禁足的73人名单,据统计73人中有34人参与操控比赛,12人参与赌球(部分重合),另外还有行贿、受贿等罪名。

李铁(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):行贿受贿、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郝伟(原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主教练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谢峰(原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主教练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郑斌(原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助理教练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高尧(原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助理教练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忻峰(原江西联盛足球俱乐部球员、原武汉卓尔足球俱乐部副领队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苏镜宇(原沧州雄狮足球俱乐部助理教练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杨凯姿(原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裁判员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朱宏兴:行贿;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左禄博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牟善韬(原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球员)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白岳峰(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陈杰(原北京人和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张鹭(原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黎斐(原深圳市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任鑫(原江西联盛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郝强(原浙江毅腾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徐擎(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蔡曦(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宋勰(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周恒(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国威(原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秦升(原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侯宇(原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唐炜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滕尚坤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马栋梁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李铭皓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凌思浩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苏峻峰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阮君(原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消极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李帅(原黑龙江冰城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张浩(原石家庄功夫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杨晨(原济南兴洲足球俱乐部球员)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成源(原济南兴洲足球俱乐部球员)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孙岩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周燎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孟威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刘津伍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吴飞(原武汉三镇足球俱乐部球员)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刘军(中超联赛有限公司原董事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田旭东(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李勤(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王泽楷(原青岛黄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叶珺(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李君(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李相荣(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刘舟(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人力资源高级经理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曹磊(浙江毅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周新(济南兴洲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):参与赌球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周凯旋(北京肯力克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彭博(武汉玖火体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唐晖(上海慧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郑毅(天津吉誉足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):行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王栋(原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邓小飞(原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徐洋(原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球员):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刘磊(原武汉市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):行贿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于洪臣(原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陈戌源(原中国足球协会主席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李毓毅(原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刘奕(原中国足球协会秘书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陈永亮(原中国足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):行贿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马成全(原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局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董铮(原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总经理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谭海(原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部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戚军(原中国足球协会战略规划部部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黄松(原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辜建明(原成都市足球协会主席兼秘书长):行贿受贿、贪污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刘刚(原成都市足球协会专职副主席):行贿受贿、贪污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引起恶劣社会影响。
付翔(原武汉市足球协会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):行贿受贿、贪污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王小平(原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
杜兆才(原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):受贿;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。